房產交易所得 1年補徵14億

工商時報【記者陳懷瑜╱台北報導】

國稅局從去年10月在政策指示下,查核預售屋以及未核實申報的成屋財產交易所得,1年下來總計補徵14.32億元,賦稅署昨(19)日表示,超過5成以上是台北市所貢獻,查獲總件數723件,該項查核將成為常態性工作,地產投資人日後最好誠實申報以免受罰。

賦稅署副署洪吉山表示,國稅局1年來查核預售屋402件,補徵綜所稅6.02億元,占查核地產實績42%,成屋321件,補徵綜所稅8.3億元。

賦稅署指出,為了使查核標準全國一致,依據北市國稅局過去查核案例製作成查核樣本,並就相類似案件歸納整理出「查核成屋、預售屋作業要點」,提供給五區國稅局作為查稅參考,其中最重要的部分,就是納稅人申報成屋財產交易所得時,若未提供當初買進成本,即以財政部所頒定的利潤率進行推估所得,因為這部分的所得認定與實際差距大,因此許多納稅人往往會援用利潤率申報綜所稅。此次查稅案例中,有不少個案都是因為國稅局已經掌握納稅人買屋成本,重新估算納稅人的真正財產交易所得,被國稅局開單要求補稅。

這一年間,地產投資客買賣預售屋與成屋,被國稅局查獲或者主動申報的案件中,交易年度跨及94~99年度,由於北區與中區預售屋推案在98年度達到高峰,因此98年度查獲件數211件,查獲所得10.4億元,補徵稅額3.63億元。

至於貢獻度最高的投資客,當然就是台北市的有錢人,雖然查核件數不如北區國稅局,但金額卻多出8成以上,北市補徵稅額高達7.94億元,占該項政策查稅總數的55%,北區則補徵4.39億元,占總數的3成,北台灣的地產投資人占總數85%,中區占1成、高雄市與南區整個南台灣則只貢獻5%的稅收。

賦稅署強調,該業務查核將會列入常態,納稅人在申報財產交易所得時,最好誠實申報,否則被國稅局事後查獲,都會懲以補徵稅額0.5倍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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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時電子報作者: 記者陳懷瑜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 – 2011年10月20日 上午7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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